关注我们
首页 > 股票分析 » 正文

新疆12366网上办税大厅(002579股票)

   条点评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新疆12366國地稅網上聯合辦稅服務廳進不去

財稅2014第10號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大型水電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12366新疆網上辦稅服務廳官網入口地址

12366新疆網上辦稅服務廳官網入口地址: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減輕納稅人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制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將公告解讀如下:

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調整情況(一)調整部分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式內容

一是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爲“13%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13%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刪除第3欄“13%稅率”;第4a欄、第4b欄序號分別調整爲第3欄、第4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爲“9%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9%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

二是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二)》)中的第10欄項目名稱調整爲“(四)本期用於抵扣的旅客運輸服務扣稅憑證”;第12欄“當期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合計”計算公式調整爲“12=1+4+11”。

三是將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爲“13%稅率的項目”和“9%稅率的項目”。

四是在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表式內容中,增加“二、加計抵減情況”相關欄次。

(二)廢止部分申報表附列資料

一是廢止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五)》)。

二是廢止原《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

納稅人自5月1日起無需填報上述兩張附表。

二、本公告施行後需注意的事項(一)納稅人申報適用16%、10%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二)截至3月稅款所屬期,《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期末餘額,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後結轉填入《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

新疆稅務怎麼查看完稅證明

新疆稅務查看完稅證明如下:

1、登錄新疆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進入稅收完稅證明開具功能模塊。

2、選擇繳稅時間查詢本單位(人)完稅信息,系統自動生成加蓋徵稅專用章的《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納稅人可自行下載或打印。

新疆國稅網上辦稅大廳官網:.xj-n-tax.gov/

新疆國稅網上辦稅大廳官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爲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佔用耕地建設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爲耕地佔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佔用耕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的,不繳納耕地佔用稅。

本法所稱耕地,是指用於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第三條 耕地佔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徵收,應納稅額爲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平方米)乘以適用稅額。

第四條 耕地佔用稅的稅額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過一畝的地區(以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爲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爲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過一畝但不超過二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爲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過二畝但不超過三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爲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過三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爲五元至二十五元。

各地區耕地佔用稅的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人均耕地面積和經濟發展等情況,在前款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佔用稅適用稅額的平均水平,不得低於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佔用稅平均稅額表》規定的平均稅額。

第五條 在人均耕地低於零點五畝的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提高耕地佔用稅的適用稅額,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過本法第四條第二款確定的適用稅額的百分之五十。具體適用稅額按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確定。

第六條 佔用基本農田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或者第五條確定的當地適用稅額,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徵收。

第七條 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佔用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

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佔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稅額徵收耕地佔用稅。

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佔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徵收耕地佔用稅;其中農村居民經批准搬遷,新建自用住宅佔用耕地不超過原宅基地面積的部分,免徵耕地佔用稅。

農村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殘疾軍人以及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自用住宅,免徵耕地佔用稅。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徵耕地佔用稅的其他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八條 依照本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免徵或者減徵耕地佔用稅後,納稅人改變原佔地用途,不再屬於免徵或者減徵耕地佔用稅情形的,應當按照當地適用稅額補繳耕地佔用稅。

第九條 耕地佔用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第十條 耕地佔用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爲納稅人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佔用耕地手續的書面通知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繳納耕地佔用稅。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憑耕地佔用稅完稅憑證或者免稅憑證和其他有關文件發放建設用地批准書。

第十一條 納稅人因建設項目施工或者地質勘查臨時佔用耕地,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納稅人在批准臨時佔用耕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復墾,恢復種植條件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佔用稅。

第十二條 佔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塗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佔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適用稅額可以適當低於本地區按照本法第四條第二款確定的適用稅額,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佔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農用地建設直接爲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的,不繳納耕地佔用稅。

第十三條 稅務機關應當與相關部門建立耕地佔用稅涉稅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配合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等相關部門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農用地轉用、臨時佔地等信息,協助稅務機關加強耕地佔用稅徵收管理。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數據資料異常或者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可以提請相關部門進行復核,相關部門應當自收到稅務機關複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稅務機關出具複覈意見。

第十四條 耕地佔用稅的徵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本法自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國務院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12366是納稅服務網嗎?怎麼應用?

“12366納稅服務熱線”是國家稅務總局爲適應加強和改進納稅服務工作的需要,於2001年向國家信息產業部申請覈批的全國稅務機關特服電話。它具有統一呼叫中心代號,即:國稅局爲12366-1,地稅局爲12366-2,人工與自動語音相結合,全天侯多功能優質化地提供語音服務。

“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主要服務功能包括:納稅諮詢服務,主要是爲納稅人提供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徵管規定、涉稅信息等諮詢查詢服務;辦稅指南服務,主要是爲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發票購領、申報納稅等涉稅事項的程序、手續提供諮詢服務;涉稅舉報服務,主要是爲納稅人舉報稅收違法行爲等提供服務;投訴監督服務,主要是爲納稅人對稅務機關行風、服務質量及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爲的監督投訴提供服務。

目前,全國有36個省市(國稅21個、地稅15個)稅務系統開通了“12366納稅服務熱線”,並有14個省級稅務機關在部分轄區內開通。“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已成爲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的重要手段和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社會各界相互溝通的橋樑。

“12366”將國稅、地稅、財政業務的諮詢和服務投訴、舉報等,全部納入服務和受理範圍,成爲集三類業務爲一體的服務熱線,實現了財稅諮詢、投訴、舉報等業務的集中受理、統一回覆、協同服務。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每月领3000)(安妮股份002235)
「股权结构图」上海最“IN”的老字号是谁

已有条评论,欢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