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93股票]奇信股份(奇信退)股票索赔案提交法院,中介机构或担责,投资者抓紧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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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過多件重大影響案件的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特別提示,本人代理的奇信股份(奇信退)股票索賠案提交南昌中院,中介機構或擔責,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抓緊起訴。(章祥兵律師專欄)
2023年9月7日,江西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奇信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奇信股份因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章祥兵律師認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監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構成虛假陳述的,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實際發生的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
章祥兵律師表示,奇信股份因欺詐發行受處罰,當時爲奇信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如果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就要與奇信股份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023年,澤達易盛、紫晶存儲因欺詐發行被投資者索賠,當時爲這兩家公司首發上市提供服務的部分中介機構,承擔了賠償責任。
奇信股份股票索賠案訴訟時效截止日期爲2025年3月31日,受損投資者須抓緊訴訟。訴訟時效過期後起訴,投資者會喪失勝訴權。
目前,章祥兵律師正在代理奇信股份受損投資者索賠訴訟工作。索賠條件爲:
在2015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買入奇信股份股票,並在2022年3月3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奇信股份維權入口)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請儘快聯繫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並快遞下述文件:身份證複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繫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
最終索賠條件和承擔責任的主體以法院認定爲準。
(本文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章祥兵律師,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誌性意義的案件。投資者訴索菱股份(維權)及董監高案件,入選深圳中院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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